使用居民身份证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最好不要借给别人使用,保管以防丢失;
2、身份证复印件不要随便丢弃;
3、身份证复印件要做标注,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事情的时候;
4、要标注“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
5、标注分三行书写;
6、标注要和身份证的实际内容有接触的部分,但是不要挡住关键信息。
身份证有效期如下:
1、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是五年;
2、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是十年;
3、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是二十年;
4、四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是长期有效的。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