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发包人拖延工期承包人如何赔偿
发包人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索赔。当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任何一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要是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通常在实践中,因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如下情况,承包人可以索赔: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二、建设工程转包应遵守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三、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如何处理?
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处理如下:应当证明延误的原因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否则应当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承包人不应被动等待施工条件的恢复和放任损失的扩大,也不应只是口头报告或联系发包人,而应积极采取措施,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及时取得申请工期延误的签证,并及时收集其他造成工期延误的证据。工期延期又称为工程延误或进度延误,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日期迟于计划规定的完成日期,从而可能导致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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