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奇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怎样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

怎样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

来源:程奇科技网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包括四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过失,故意则构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

3、客体: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强制执行制度;

4、客观方面: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由哪些构成?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民事法官判错案怎么办

民事法官判错案的,若构成犯罪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徇私枉法罪最轻判刑

根据相关法规,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